各县(区)、开发区(管委会)住建局,市建管中心,各工程监督机构,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普速铁路安全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按自治区《全区普速铁路环境安全隐患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普速铁路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铁路沿线建设项目施工管理提出工作要求,请你们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一、各县、城区、开发区住建局,各工程监督机构及各在建项目参建单位务必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此次普速铁路环境安全隐患综合治理工作,各项目参建单位要认真组织在建项目开展排查、自查自纠,对影响铁路运行安全的安全隐患立即部署整改,并加强常态化管理,营造安全、整洁、优美、有序的铁路沿线环境。
二、各级工程监督机构要建立普铁用地红线、普铁安全保护区内及以外50米控制区范围内在建项目清单,并对照项目清单逐个排查,督促项目建设、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各项治理措施,并加强巡查检查,及时督促整改安全隐患。
三、各在建项目参建单位要做好临时搭建工棚、屋顶、施工围挡及其附着物的巡查管护,对裸露区域覆盖物采取固定措 施,防止大风吹起彩钢瓦房、铁皮房、广告牌形成漂浮物对铁路运行造成危害,破坏公共安全。
四、各城区、开发区要加强对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的违法施工、私搭乱建、违法建筑的重点整治,加强对建筑垃圾堆放及易燃物品的清理。
五、所有在建工程,特别是主线贯通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附属设施、收尾工程要加快推进土地征收、管线迁改及工程等各项工作进度,尽快完工移交管护。
六、各在建项目要加强建筑起重机械的日常管理,严禁塔 吊或吊臂往铁路运行保护区范围进行伸展作业。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7月30日